国家公务员享有的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