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现就国务院参事室2015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及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及体检人员名单
参事业务一司参事业务一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职位代码:0401001001),笔试最低分数线为127.70分。
准考证号 | 姓 名 |
146134052506 | 崔丁化 |
146161261915 | 许俊峰 |
146132031305 | 王 楠 |
146111391219 | 孟令余 |
146111441513 | 刘学勇 |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
面试考生资格复审安排在3月9日上午9:00开始。地点为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南楼107会议室。
(二)面试
面试安排在3月9日(周一)下午13:30开始,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考场设在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内。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3月9日下午13时20分前进入候考室候考,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候考室设在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南楼106房间。
三、体检工作安排
体检时间为3月10日(周二)上午,请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届时参加我室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室承担。
本次体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察工作安排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以上且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届时考察组将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学校进行考察。考察期间如发现考察对象有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情形的,按照综合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顺延递补考察对象。
五、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带齐如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对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室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4)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需同一底版,每张照片背面请用铅笔写上姓名);
(5)报名时如填写了通过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的考生,请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注明公开发表文章的,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请用A4纸印制并统一装在大信封内,信封上须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二)面试确认
公告进入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2月28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cssjgd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X(姓名)面试确认”,邮件内容注明以下信息: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等。
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放弃理由,并由本人亲笔签字声明放弃)。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面试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准确。对于报考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件和不实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的,将不予安排面试。
六、联系方式及其他
联系人: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人事处 张小华
联系电话:010-8511727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前门站A口出站,过广场地下通道,沿前门东大街向东约300米路北;公共汽车9路、44路、673路、729路前门东站下车向东20米路北。
考生参加面试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