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县国土资源局招聘驾驶员1名,县国土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矿山设计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测绘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驾驶员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有“B”型以上驾照,5年以上实际工作驾龄。
4、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并按规定交纳“五险”。严格按照远政办发〔2013〕114号文件精神规范管理,合同期内的职责履行、合同解除或终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公开招聘公告,分别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
请有意参加本次县国土资源局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考生,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驾驶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1份到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报名(只限考生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8:00至2015年3月16日下午3:00(工作时间外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0717-3810756。
(三)资格审查
2015年3月16日下午3:00,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和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3月18日下午5:30前在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每项考试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技能操作考试)占60%。
1、笔试
2015年3月20日上午9:00至11:00举行笔试,笔试地点县国土资源局4楼会议室。笔试内容包括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县情、时事政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
2、面试(技能操作考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或技能操作考试人员,若达不到1:3比例,则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相应考试。
专业技术岗位报名考生参加面试,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上午8:30,地点是县国土资源局4楼会议室。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语言表达、计划与组织应变能力等。
驾驶员岗位报名考生参加技能操作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5日下午2:30,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考察专班对体检合格人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等。
(七)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远安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中有不良反映的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人员依次递补。通过公示的人员,报远安县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远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