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当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当阳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见附件1:《当阳市2015年秋季公开招聘城区学校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服从安排;聘用后,在当阳市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
4、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或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高中教师报考者应为二本及以上学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
6、本市在职在编教师不参加此次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一票否决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