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和面试已全部结束。根据《湖北省2012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报考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普通职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报考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普通职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成绩1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的比例折算。
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的,可以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职位的“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选。若无法确定,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也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联系电话: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715-8126407
咸宁市公务员局录用调配科 0715-8057907
附件:咸宁市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试成绩折算汇总表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咸宁市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