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务员局、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考察和录用审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报考荆门市森林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人员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省公务员局、省森林公安局提供的《湖北省森林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情况一览表》,依据报考荆门市森林公安机关各职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于2012年9月10日进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7:10到荆门市林业局(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70号)院内集合(体检期间不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弃权)。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体检前2至3天须注意饮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吃对肝、肾功能有副作用的药物。
3、体检前一日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应保持充足睡眠。
4、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和腹部B超检查。
5、体检时须如实向医生提供自己的既往病史,并按体检表中所列项目完全检查,不要遗漏,以免影响最终的体检结果。
6、体检时着装宽松,不宜穿戴有金属线的衣服、连裤袜及长筒靴。
7、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请人代检者,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8、体检后需复检的考生,由市森林公安局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
9、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额的,在该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体检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荆门市森林公安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人员名单.xls
荆门市公务员局
荆门市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