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函〔2012〕124号)要求,现就我市选拔推荐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选拔范围:从事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在当地兴办的龙头企业、民办实体中成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取得突出成绩的致富带头人等。
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的选拔,坚持实际、实用、实效、不唯学历、不唯资历的原则。入选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奉献精神,技能出众,业绩突出,社会公认度高,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成绩显著,创造了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有真才实学,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超,在产业创新、试验示范、成果转化等方面,创造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
(三)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的研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贡献突出,直接创造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形成较大规模,品种优、效益好,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带头人和创业能手。
(五)在创办各种经济实体,安置城乡富余人员和向国家缴纳税收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六)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村级管理人员。
(七)掌握一技之长,技艺精湛,知名度高的农村能工巧匠。
(八)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人员等。
二、推荐名额
2012年全市选拔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8名,原则上各县市区推荐名额1名。
三、原则和程序
选拔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选拔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层层筛选、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各地人社局负责本地的选拔推荐工作。按照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分别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盖章)后,于2010年11月5日前报市人社局职建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专家评选出8名入选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向省人社厅上报。
四、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和推荐意见。
2、《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
3、《湖北省农村实用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3份。
4、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用A4纸印制,加盖所在村、单位公章;并附电子版),有音像材料可一并附上。
五、其他事项
1、有关文件及表格请登录“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ldj.yichang.gov.cn/)
2、联系人:向昌冰
联系电话(传真):0717-6056702
电子信箱:ycldjpxk@163.com
附件: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