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审验工作
2013-02-20 10:12: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第211号令)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岗位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省政府第211号令)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124号)要求,现对全市2012年度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学时登记情况进行年度审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验时间

  1、市直单位2012年度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时间为2013年218日至329

  2、县市区2012年度公务员培训证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在2013年3月底前完成审验工作。

  二、验证工作须携带的材料
    1、公务员持有的《公务员培训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持有的《继续教育证书》。

  2、纸质及excel电子版的2013年《证书》年度验证名册表(附件)各一份(请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服务平台的“常用表格下载栏”或宜昌市干部培训中心网站人事业务培训栏中下载)。

  3、《证书》验证由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一名经办人,由经办人在政府人社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做好验证人员学时登记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属单位审验对象的证书、表格及所需的证明材料集中后,一并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教育科(208室)审验。联系电话:6056363

  附表一:《宜昌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审验情况登记表》

  附表二:《宜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审验情况登记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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