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3-05-24 12:16: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位考生:根据《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工商局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5月26日--5月29日,具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工商局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3年5月26日--5月29,具体时间为上午8:15至12:00,下午14:15至17:30。全省工商系统共计964名考生(具体情况见附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考生序号分时段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5月26日上午复审1-130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1001
- 2003002004012),下午复审131-252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4013-2003002005011),5月27日上午复审253-381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5012-2003002006005),下午复审382-498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6006-2003002006030),5月28日上午复审499-630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6031-2003002008002),下午复审631-750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8003-2003002011007),5月29日上午复审751-879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11008-2003002014007),下午复审880-964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14008-2003002018002)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工商接待中心(省工商局院内)6楼大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5号,可乘坐14、402、411、552、578、701、709、810路车在蔡家嘴站下车(东湖宾馆对面)。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13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材料等。
考生要将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报考职位所需材料(单位证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等)按顺序进行装订。
四、其他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请考生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27—86783020
 
 
 
湖北省工商局

○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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