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21日(周三)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6号---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主楼308室
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413路、515路、552路、564路、572路、587路、591路、608路、806路至东湖新村站下。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选调生无论报考任何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须提供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
三、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考生还需提供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所在单位证明(加盖公章)、本人在中文核心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12年版>中收录期刊)上发表的文章1篇(须提供期刊原件及文章复印件,或录稿通知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联系电话
027-87167116/87167539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