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司法厅2014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公告
2014-05-20 23:04:1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湖北省司法厅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

根据《湖北省2014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湖北省司法厅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监狱、戒毒单位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未达到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

具体名单见附件:《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5月22日至23日,为期2天。具体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58号湖北军转培训基地(湖锦酒店斜对面)。乘车路线:可乘市内多路公共汽车及地铁二、四号线到洪山广场下,步行约5分即到;可乘724、522、552、564、810、515、587路公共汽车到八一路下车即到。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1寸彩色登记照片(现网上报名一致)。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4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正式录用审批前,考生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材料等。

五、其他

资格复审一般由考生本人参加,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须写委托书)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参加。因场地所限,只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才能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联系电话:027-67815542(监狱局)、027-59816135(戒毒局)

附件: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司法厅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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