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4〕19号)精神,结合单位编制计划,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补充专项招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计划指标
2014年拟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其中建始县民族高中4名,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名。
二、招聘范围
县民族高中、县职业技术学校急需的主要系列专业技术类和管理类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县内在编在册正式职工。
(三)具体条件:
招聘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已经毕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对在一本中选聘有困难的紧缺专业,按2014年度专项招聘优秀人才紧缺专业目录组织招聘(详见恩施州人社发[2014]19号文件)。
招聘对象年龄: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关岗位的具体专业要求、招聘条件详见《建始县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附后)。
四、选聘程序
按照恩施州人社发[2014]19号文件的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发布公告,对招聘对象进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测试方式采用笔试或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按招聘岗位1:1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招聘办法:
由建始县人社局、县第一纪工委、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联合组成招聘专班,到湖北大学进行双向选择,现场测试。招聘岗位满额为止。
地点:湖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2014年12月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人员须提供的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毕业生的学籍档案、个人简历及职位要求相关的证件。
五、体检考察
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拟聘对象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备案及聘用管理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对象报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补充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七、补充专项招聘工作要求
补充专项招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按政策办事,确保公平公正。招聘指标、招聘条件、招聘过程、招聘结果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建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