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选调生招录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调整情况。今年选调生招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10分。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确定拟面试人选名单,其中有37个职位最低合格线上人数达不到有关比例要求,按照《公告》规定,调减招录计划,相应增加同一市(州)其他职位招录计划和进入面试人数。招录计划调整主要依据各职位参加考试人数和平均分数线。在调整中,对最低合格线上人数少于3人,不足以达到招录1人比例要求的职位予以取消。对同一市(州)其他职位经调整后仍达不到有关比例要求或某类人员超过总体比例要求的,核减该市(州)招录总计划(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范围。根据《公告》规定,面试前,省委组织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递补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比拟面试人数少的,则相应核减招录计划,并按照招录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提交材料。考生须按《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中关于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详见湖北人事考试网),提供资格复审材料。
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收齐后,填写《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报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和省内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将相关材料提交县(市、区)委组织部,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将所有考生资料统一收齐后,填写《2015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汇总表》,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下午17:00。材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材料报送地点:省内高校及各市(州)委组织部将统一收齐的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老办公楼(省委农办旁)706室,省外高校将材料邮寄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邮编430071)。邮寄时,请在信件封面注明为选调生报名材料。
六、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联系电话:027-87234304
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工作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