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5-05-29 15:10:41   来源:   评论:0 点击:

省工商局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5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省工商局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2015年6月1日--6月5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2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全省工商系统共计1677名考生(具体情况见附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按照考生序号分时段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6月1日上午复审序号1-241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1001- 2003002004032),下午复审序号242-394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4033-2003002005023);

6月2日上午复审序号395-649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5024-2003002006020),下午复审序号650-820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6021-2003002007008);

6月3日上午复审序号821-1074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07009-2003002010002),下午复审序号1075-1241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10003-2003002012004);

6月4日上午复审序号1242-1523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12005-2003002015004),下午复审序号1524-1677号考生(职位代码2003002015005-2003002017006);

6月5日进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武房网商务酒店(省工商局办公楼隔壁)4楼5号会议室。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1号,可乘坐14、402、411、552、578、701、709、810路公交车在蔡家嘴站下车(东湖宾馆对面)。

三、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www.chsi.com.cn)、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书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且考生必须承诺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

对于在国家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参加工作的临时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组(委)出具的无正式编制身份证明。

(三)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四)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五)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限户籍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件或能证明本人籍贯的其他材料等。

(六)考生要将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本人需在页首签字确认),以及报考职位所需材料(单位证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户籍证明等)按顺序进行装订。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请各位考生按照时间安排带齐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省工商局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再另发公告。

(二)资格复审结束后,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公开调剂补充人选。

(三)从资格复审到录用前,湖北人事考试网将陆续发布全省工商系统考生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上网浏览,并保障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省工商局人事处。请接近资格复审分数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录机关及时联系进行递补,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四)考生的“笔试准考证”要一直使用至录用结束,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并携带参加所有后续程序。

(五)省工商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7—86783020。

 

附件:湖北省工商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工商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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