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位具体时间安排:6月4日上午8:00至12:00,报考武汉近城区、十堰、黄石、荆门、黄冈、咸宁、潜江市、天门、恩施州地税系统(所属县市区局职位),按职位计划1: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约790人。
6月4日下午13:00至18:00,报考武汉市远城区、宜昌、襄阳、荆州、孝感、鄂州、随州、仙桃、神农架林区地税系统(所属县市区局职位),按职位计划1: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约622人。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
湖北省地税局办公楼三楼泰华宫(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01号,楚河汉街旁泰华大厦)。考生可乘坐530路、537路、540路、577路、581路、583路、601路、618路、64路、702路、723路、724路、805路、电车8路车在白鹭街路站下车,步行约500米到达;或乘坐108路、14路、411路、552路、578路、701路、709路、724路、802路、810路到水果湖站下车,步行300米到达。乘坐地铁的考生,可坐4号线到楚河汉街站下,B出口步行约300米(坐2号线在中南路站或洪山广场站转乘4号线)。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提供本单位党组(委)出具的证明,证实其录用已满2年、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并且同意报考。选调生无论报考何类职位,均应具备两年及以上乡镇(街道)基层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工作经历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时间)。
三、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5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报考限本地户籍或生源的考生,应提供能证明符合户籍或生源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等证明材料(任意一项即可)。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其他事项: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资格复审现场,我们将以考生报考职位的地市(州)为单位进行分组审核,请各位考生有序排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化的,请在现场主动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填写最新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7328912(传真),87328620(传真),87328513
附件:省地税系统2015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5月29日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