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部分省直单位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集中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湖北省人大办公厅等30家单位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单位、地点、时间
(一)面试单位
上午面试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团省委、省社科联、省法学会、民革湖北省委、民建湖北省委、九三学社、省委讲师团、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计委、省外侨办、省旅游委、省粮食局。
下午面试单位:省人大办公厅、省委老干局、省委保密办(省保密局)、省贸促会、省残联、省发改委、省民宗委、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省地质局、省地方志办、省公安厅、省人影办。
(二)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东湖宾馆东湖国际会议中心(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6号,东湖宾馆东院)1号门,东湖公园正大门左侧100米左右,有指示牌。
考生可乘701、14路在环湖路东湖站(东湖公园正大门)下车。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8∶30开考,下午1:30开考。
考生集中时间:上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上午7:20,下午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下午12:20。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2、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
注: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机关联系。
附件:省直30家单位集中面试人员名单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