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汉江、铁路分院2016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司法行政人员职位面试公告
2016-06-17 11:38:3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省检察院汉江、铁路分院2016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司法行政人员职位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现将省检察院汉江、铁路分院2016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司法

省检察院汉江、铁路分院2016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司法行政人员职位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16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审查,现将省检察院汉江、铁路分院2016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司法行政人员职位(2001055001、2001055002、2001056001、2001056002、2001056003)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共18人,见附件)

二、面试地点、时间

(一)面试地点:武汉东湖宾馆东湖国际会议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黄鹂路82号(湖北省博物馆后面)。

考生可乘701、14、403路公交车在环湖路东湖站下车。

(二)面试时间:2016年6月20日下午,开考时间为下午13:30。

考生集中时间:6月20日中午12:20。

考生集中地点:武汉东湖宾馆东湖国际会议中心3号门二楼候考室。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应考,候考时交工作人员核验。

2、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4、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否则以作弊论处。

联系人:朱  煜 027-67888609

        周  平  027-67888622

 

附件:《省检察院汉江、铁路分院2016年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司法行政人员职位面试人员名单》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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