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全省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公告
2017-06-02 16:57: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导读】湖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全省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公告,湖北人事考试网(http://hb.hzgwyw.com/)将及时更新湖北政法干警、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2017湖北公考交流群:117633211】,咨询电话:027-87448808/13720147720(微信同号)

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6月8日—6月10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及乘车路线地点: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招待所(武汉市武昌区珞喻路438号;武汉体育学院对面)一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

乘坐59、72、401、510、518、521、538、567、583、591、702、703、709、728、810、905路公交车在珞瑜路马家庄站

下车即到。 乘坐武汉地铁2号线在广埠屯站下车,往光谷广场方向行走500米即到。

考生须提供的资料

一、所有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对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选调生,还须现场提交具有相应干部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于报名前(2017年3月20日前)出具的书面同意证明,书面意见应证实考生至2017年7月31日录用满两年,无规定、约定或已满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同意其报考。

三、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应向审核机关提交,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核查。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四、对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司法考试成绩单到当地司法部门开具相关通过司法考试的证明并加盖当地司法部门公章。

五、报考人员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3张。

六、考生还需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对于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考生可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等可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其中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必须有社保缴费清单、银行或单位工资清单进行佐证;反之亦然。

 

其他事项

现场资格审查需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办。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避免错过参考机会。

联系电话(027)87220730、(027)87220371

附件:湖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全省法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公告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6月2日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2017年黄石市“六类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下一篇:湖北省检察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