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畜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茅箭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畜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4名。
一、招聘专业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畜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区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招聘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2名,区水土保持局招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2、水利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9月14日- 9月29日。
(二)报名地点: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工作科(茅箭区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根据报考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专业知识水平、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考核
体检由区畜牧兽医局和区水利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畜牧兽医局和区水利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茅箭新闻网、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畜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由区公开招聘畜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区水利局:0719-8783273
十堰市茅箭区畜牧兽医局:0719-8784279
附:《茅箭区公开招聘畜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