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社局,州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2]508号)和《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2]518号)的有关要求,就做好我州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
两类专家的选拔范围涵盖州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对象为在州内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省贴人员的选拔对象还包括在生产服务等一线领域,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技能人才和在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等行业中技术领先、贡献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原则及条件
(一)选拔原则
一是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以促进我州经济发展的高新技术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域经济等领域中的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向在技术创新、教育创新、管理创新和经济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向工作在一线和边远艰苦地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二是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不搞论资排辈,体现群众公认,业内认可,实行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三是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以政治思想表现、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和专业技术水平及成果为依据,从严掌握,确保质量。
(二)选拔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人选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省突专家年龄不超过55周岁,省贴人员不超过60周岁,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不超过45岁,以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贡献应取得同行专家的认可,具体条件按鄂办发[2001]55号文件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人选的选拔条件按鄂人函[2005]60号文规定执行,农村实用人才的选拔条件按鄂人函[2008]96号文件规定执行,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条件按照鄂政办发[2002]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推荐指标及数量
(一)省厅给我州下达指标情况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给我州下达2012年度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指标2个(其中1个用于企业类人选);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推荐指标5个,省贴的5个指标中,专业技术人才指标3个(事业单位类人选1个、企业单位类人选1个、在基层一线工作人选1个)、高技能人才指标1个、农村实用人才指标1个;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第二层次人选推荐指标1个。
(二)各单位推荐数量
1、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各县市每类专家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含省突贡、省贴、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州直单位按选拔条件由单位自主推荐。
2、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各县市至少推荐1名候选人。
3、农村实用人才的推荐:此类人才由各县市推荐到州农业局,由州农业局统筹推荐3名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程序
1、事业单位及公有制企业单位人员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进行推荐。
2、州人社局按照选拔条件,对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筛选,按省厅分解下达指标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3、州人社局组织考核组,对确定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4、根据考核结果,征求有关部门、同行专家意见,报州政府审定并在媒体进行公示后,将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具体要求
1、时间要求:各单位于2012年9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书面材料(需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电子材料报州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的材料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材料送职业能力建设科。
2、推荐人选的情况必须经同级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生部门审核,并附审核意见。
3、推荐人选必须公示三天,提交材料时须提交公示的证明。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项目
申报材料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事迹材料、拟推荐专家情况一览表等共四项,书面材料包括综合报告、专家情况登记表、事迹材料、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拟推荐专家情况一览表、同级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生等部门的审核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七项。
(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综合报告:字数在500字以内,简要说明本地本单位专家推荐申报工作情况及推荐人选的公示情况,并对所申报专家进行分类排序。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专家情况登记表是专家推荐申报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要严格按表中的要求填写,表中“突出贡献事迹”栏的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字数不能超过200个字(含标点符号),文字要精练,写实为主,要突出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科技含量和贡献,保证事迹的真实性,严肃性。
3、事迹材料:要围绕所申报的专家类别,重点突出专业水平,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字数在1000字以内。
4、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所推荐人选必须要有两名或以上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推荐专家必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州级或以上专家称号。
5、拟推荐专家情况一览表:严格按照所列格式,项目填写,不得任意增加或者减少项目,专家基本情况介绍要围绕近5年以来的业绩和成果展开,按照取得成果、获得的奖励表彰、论文论著等方面叙述。
6、三个“一票否决”情况调查表:申报人选须经同级纪检监察、综合治理、计生部门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如实填写在表格上并盖章确认。
7、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照片: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三大检索收录证明材料复印件,代表论著、论文前三页复印件等,复印件必须要由申报单位(县市人社局或州直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属实。
8、有关推荐人员的具体条件(鄂办发[2001]55号、鄂人函[2005]60号、鄂人函[2008]96号、鄂政办发[2002]4号)和推荐有关表格(拟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专家情况登记表、同行专家推荐意见表、三个“一票否决”情况调查表)在州人社局网站上下载。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郑冬生
电 话: 8222032(18007269103)
E-mail: zhjike123@163.com
职业能力建设科:肖桂萍
电 话: 8231331(13387691999)
E-mail: 528046780@qq.com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