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69号)文件要求,经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初审、市人社局审核,拟对一期425名,二期413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10月17日至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719—8116391
联系单位及地址: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市府路9号)
附件: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