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学生辅导员招聘启事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学校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校内外招聘学生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及发展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聘条件1、岗位职责
(1)开展深入细致的学生思想教育、辅导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素质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2)掌握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
(3)掌握和分析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组织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
(4)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指导班级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建设。
(5)积极开展学生日常安全教育,畅通信息渠道,参与处理学生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6)开展学生的学年鉴定、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做好学生的困难补助、奖学金、贷学金、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及发放,开展学生生活园区的文化建设和园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7)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8) 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调研与课题研究。
2、招聘条件
(1)部属“211工程”高校或国(境)外知名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部属“211工程”高校普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2)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5)掌握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比较广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
(6)本科生和研究生学习阶段成绩均在良好以上,外语需达到英语国家六级水平或相当于英语国家六级的要求。
(7)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学生工作的要求。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2年12月20日之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网址:http://zhaopin.whut.edu.cn/),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生工作部(处)根据报名信息及各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2012年12月15日—2012年12月20日,应聘者到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科(联系电话:027-87658102)现场确认,递交《武汉理工大学2013年辅导员岗位招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上原件当场审验后归还。另需准备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准考证用)。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应聘者所在单位。
3、笔试
2012年12月25日前,学校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申论,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笔试结束后,学校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名单。
4、复试
2013年1月10日前,学校对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考核、从事辅导员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能力测试。复试结束后,将按应聘者填报的志愿把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名单送达各学院。
5、学院面试
2013年1月20日前,学院对分配的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内容由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并最终在计划指标内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三、其它
1、新聘辅导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新聘辅导员要与学校签署聘用协议,首聘期限为四年,试用期内享受学校同等人员待遇。
3、新聘学生辅导员在试用期或见习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终止聘用协议,退回原单位或毕业学校:
(1)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
(2)试用期考核不合格;
(3)隐瞒、伪造档案材料;
(4)隐瞒既往病史或身体状况不适应学生工作。
武汉理工大学人事处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