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房产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11-04 14:18: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黄石市房产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黄石市房产局下属事业单位(黄石市房地产市场与产权登记监理中心、黄石市住房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

黄石市房产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黄石市房产局下属事业单位(黄石市房地产市场与产权登记监理中心、黄石市住房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湖北华政公务员考试网(http://hb.hzgwyw.com/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黄石市房地产市场与产权登记监理中心房地产管理岗位,1名;
  2、黄石市住房保障中心经济管理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违纪行为;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房地产管理岗位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含工民建专业);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经济管理岗位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济类专业;
  (2)年龄28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10日-2012年11月12日为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填写《黄石市房产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在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gov.cn/)、黄石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hsfdc.com/)上下载)。具体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及准考证发放地点:
  黄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咨询电话:0714-6224180、0714-6510809)。
  3、报名材料:
  (1)报名时须报送已填好的《黄石市房产局下属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4、报名收费:
  根据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本次招考每位考生收笔试报名费100元。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报考单位、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根据确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
  (3)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逾期不再补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开考条件:每个岗位须有5人以上报名方可开考。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黄石人事考试院网、黄石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由黄石市房产局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协调能力、分析能力、处置能力、应变能力及相应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因体检不合格,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
  (五)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黄石市房产局按统一要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通过黄石人事考试院网、黄石住房与房地产信息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六)聘用管理
  新聘用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待遇。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有异议或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间,经本单位考核,认为不适应聘用岗位工作需要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到相应岗位。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黄石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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