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州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2]5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2012年我县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名。为做好公开补充招聘工作,湖北华政公务员网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项目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 | 招聘对象 | 招聘资格条件 | 联系方式 | 备注 | |||||||
应 届 毕业生 | 往 届毕业生 | 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 不限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姓名 | 电话 | ||||
咸丰县乡镇卫生院 | 针灸推拿医生 | 1 | √ | 针灸推拿 | 专科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王勇 | 6831101 | 专业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 | |||
临床 医生 | 1 | √ | 临床、中西医结合 | 专科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3、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
4、身体和心理健康;
5、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职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交身份证、毕业证,其他证书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
2、报考人数未达到报考岗位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明确意见,可以开考,但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聘用。
3、在职人员报名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等项目满二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报名,应提供《咸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5、报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6、考生年龄计算时点为2012年5月31日,出生日期一律以身份证为依据。例如:岗位要求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必须为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8、报名收取100元笔试考试费(50元/人?科)。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综合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占50%、面试占50%。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湖北省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百分制)加5分后再折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鄂人[2003]16号文件规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内容详见《咸丰县2012年度公开补充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占70%。
2、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3、2012年11月28日在县人力资源手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2年11月29日,上午8:30—10:00专业知识,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加分确认: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加5分。
(二)面试
1、面试方案由用人单位制定,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实施。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聘用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弃权者经确认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弃权的不再递补人员。
3、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一般能力、业务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个性稳定性、语言表达能力等。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4、岗位仅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其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须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个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专业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为体检对象。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对考生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考核合格的对象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对象,由主管部门审核,经县人社局复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按聘用合同管理。
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 07186831101
附件:1、《咸丰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咸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