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2012年公开遴选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经市编委研究同意,根据《利川市2012年公开遴选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要求,中共利川市委办公室等22个市直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湖北公务员考试网(http://hb.hzgwyw.com/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职位和资格条件全市共遴选33名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凡符合职位遴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遴选范围、职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优良。思想品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待人诚恳,有奉献精神;遵守纪律,自身要求严格,清正廉洁。
3、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职位所需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注重专业对口,其他单位不得在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遴选。
6、选调对象必须是我市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且编制身份属性符合选调单位编制属性(其中,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院、市食品药品稽查分局遴选范围为市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遴选后,编制身份属性不变、经费供养渠道不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与遴选单位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6日8:30—11月27日17∶30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利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江大道361号)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组织及主管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同意后,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遴选岗位所要求其他证件的原件(交复印件)。
2、本人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片2张和报名表2份(见附件2,A4纸张双面打印)。
3、每位报考者主报考一个职位,可兼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一个调剂职位,多报无效。
4、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和相关情况,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工作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有职位未满3人,可从兼报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调剂;调剂后仍未达到3:1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2、笔试科目(见附件1)。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不再测试专业科目。
2、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如因主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职位面试人员达不到2:1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五、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人员均纳入考察范围)。
2、由遴选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因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遴选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再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录用
1、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遴选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报市遴选领导小组审批,原则上按照遴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总成绩并列,则由遴选单位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2、拟录用人员名单经市遴选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利川新闻网、遴选对象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相关职位信息及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等信息。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1、关于领取准考证、考试、公告及其他有关事项,请留意利川新闻网。
2、为方便咨询和监督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情况,利川市公开遴选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专线电话,负责接受咨询和解答有关问题。
咨询电话:0718-7285806,0718-7291511。
附:1、《利川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
2、《利川市2012年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利川市公开遴选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