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通山县文体新局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品行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各类人员。
受党纪、政纪、劳动教养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和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一:《2012年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
报名地点: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012年12月28日至30日为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时间。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对没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四、 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随时取消其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截止时间为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根据有关规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五、报名材料
1、《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表二)(可网上下载,正反两面打印);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有正式工作单位和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六、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发放信息笔试前7天在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或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和面试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