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都市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名,其中:导办员3名、文秘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要求
1、在宜都市范围内招聘宜都户籍的人员(以考生本人户口簿证明为准,若本人因读书等原因变更户籍的,以父母户籍为准);
2、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导办员身高1.60M以上。
(二)基本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热爱社会公共服务事业,乐于奉献,综合素质较好。
4、具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12月26日期间的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宜都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地址:陆城长江大道22号)。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户口簿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经审查确定为有效职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5、准考证发放:领取时间2012年12月27日——12月28日,领取地点在报名处。
(二)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超过1比3比例即可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笔试成绩前1比3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成绩查询
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公布,并在宜都市政府门户网、www.sdsgwy.com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同时进行公示公告,考生注意查阅和相互转告,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复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导办员被考核人员3名、文秘人员被考核人选2名。考核采取调阅个人档案或实地考察的办法进行。有下列情行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证件有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其现实表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进行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