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2013“三支一扶”岗位征集申报
2012-12-23 14:17: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湖北省宜昌市2013年启动三支一扶岗位需求征集申报工作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选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扶贫和基层计生、基层人社、青年事务综合岗位等相关工作

湖北省宜昌市2013年启动“三支一扶”岗位需求征集申报工作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选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扶贫和基层计生、基层人社、青年事务综合岗位等相关工作的安排,目前,市人社局已经启动2013年“三支一扶”岗位需求征集申报工作。

    因2013年湖北省将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统招统派,暂缓选派支教生。为确保人岗相适、切实满足基层单位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提前征集各地2013年“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

    具体的岗位需求申报程序是,先由各县(市、区)的人社、农业、卫生、人口计生、扶贫、团委等部门分别征集,并填写统一的《2013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申报表》,送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再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汇总,报经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报市州级“三支一扶”办公室;然后,由市州级“三支一扶”办公室汇总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按照国家和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规定,我省2013年选招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等所需经费,中央财政按人均1万元/年的标准补助(恩施地区为1.5万元/人年)、省财政按人均1万元/年的标准补助 (其中5000元用于年度考核合格奖金),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各县(市、区)在申报2013年“三支一扶”需求计划的同时,要及时足额做好相应预算方案,并纳入2013年县级财政预算。
   中央、省财政专项补助经费下拨之前,县(市、区)财政要按规定保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凡未及时足额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或未按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的,将不下达该地区招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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