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2-12-30 14:57:0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鹤编办函[2012]37号文件精神,同意县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心在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华政开选调档案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

根据鹤编办函[2012]37号文件精神,同意县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心在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华政开选调档案管理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选调职位

县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档案工作,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中共正式党员;

3、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6、有档案管理工作经历或办公室工作经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的;

2、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报名人数不足应选调职位人数1:3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组织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选调。

五、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面、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六、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是考察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报考人员需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2寸彩色照片2张,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编办出具的在职在编证明,相关单位出具的档案管理或办公室工作经历证明,报名费100 元,于2013年1月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报名(容美广场综合写字楼六楼,联系电话:5281578)。

九、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13年1 月5 日上午11:00时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十、选调

根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选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联系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5281578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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