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直单位开展2012年度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鄂组通〔2012〕103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12年度全市市直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本次考评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至2013年1月6日,各考评组汇报时间为2013年1月7日。
二、对象范围
检查党委(组)、党总支(支部)自身建设情况,对有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根据其数量多少抽查3个左右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一)考评程序
1、被考评单位对照考评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并分类准备好考核工作所需的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资料;
2、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名单附后),依照考评工作方案和考核评分表开展系统交叉检查考评工作,并形成考评工作报告;
3、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综合考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考评工作报告和通报,分系统提出排序名单,报部长办公会审定后通报各系统各单位。
(二)实施步骤和具体方式
考评主要采取“听、查、看、评”的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考评组听取党委(组)或党总支(支部)关于党的建设情况的工作汇报。
2、查阅资料。考评组对照《2012年广水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评细则(机关、事业单位)》,查阅被考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文件、台帐、制度、记录等资料档案。
3、查看现场。考评组深入被考评单位现场查看,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阵地建设等情况。
4、量化计分。考评组依据考评工作方案和考核评分表,评定每个具体项目的得分,然后汇总被考评基层组织的考核得分。
5、综合评分。考评组依据考评计分办法,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考评得分。
四、有关要求
考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被考评单位的实际情况,细化考评方案,严格评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地、掌握实情、据实评分。考评期间不得增加各单位负担,所用车辆由各考评组负责落实。
附:2012年市直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评安排表
中共广水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12年12月2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 |
中共广水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2年12月20日印发 |
共印110份
2012年市直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评安排表
组 别 | 组 长 | 成 员 | 检查考评单位 | |
第一组 | 李德华 | 洪丽洁 蔡丽萍 李 义 | 市委办、市纪委、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统战部(对台办、民宗局)、工商联、总工会、党史办、科协、工业基地、信访局、卫生局、一医院、二医院、住建局、房管局、墙体办 | |
第二组 | 李明清 | 陈 剑 祝学斌 韩京平 | 宣传部(文联)、文体局、广电局、新华书店、楚天网络公司、科技局、审计局、统计局、国调队、三潭风景区、城管局、旅游局、残联、老龄办、档案局、编办、团委、妇联 | |
第三组 | 丁守明 | 黄 娥 张晚方 郑 钧 | 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粮食局、招投标办、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物资总公司、盐业公司、供销社、轻纺行办、工业行办、鑫源投资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局、邮政局、电信局 | |
第四组 | 吴小斌 | 张新瑞 夏遵明 徐艳桃 | 政府办、发改局、民政局、国土局、计生局、安监局、物价局、招商局、行管局、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办、环保局、教育局、交通局、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 |
第五组 | 胡启华 | 叶国安 卢元良 吴玉生 | 农办、农业局、水利局、供水办、林业局、畜牧局、经管局、水产局、农机局、中华山林场、气象局、人社局、医保局、一中、育才高中、实验高中、党校、食品药品监督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