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驻点招商工作人员的通知
2013-01-13 10:50:4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乡镇、街办,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2012年以来,区委、区

    各乡镇、街办,赛武当保护区管理局、东城经济开发区党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人民团体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2012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一号工程”,派出3个驻外招商组,努力招大引强,先后引进了深圳科技工业园项目、洽谈100万吨奶啤酒和易方动力发动机等一批投资大、效益好的项目。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成效,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选派干部驻点招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外招商地点

  选择辐射环渤海、珠三角、长三角地区的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设置3个驻点招商工作组。

  二、选派名额及条件

  第二批拟选派驻点招商人员6名,每个招商点2名,今后视实际效果和招商工作的需要,再适时确定增派人员,选派期暂定1年。

  1、选派对象。从全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中选派,名额6名,男性。其中各组组长从科级干部中选派。

  2、选派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进取意识强;有经济工作经验,对我区优势资源、优势产业及招商引资政策较为熟悉;有较强的对外协调交往能力,身体健康,学历、职务不限,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内。对招商区域有地缘、人脉优势及驻外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选派方法和程序

  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择优选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自愿报名。凡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对报名人员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决定。由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选配人员,组织、人事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具体实施。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至1月30日

  2、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8795995。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选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同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驻点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于1月30日前报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附:《驻点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十堰市茅箭区委组织部

  2013年1月7日




 

相关热词搜索:湖北人事考试网 湖北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上一篇: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及招聘编内人员计划通知
下一篇: 湖北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招聘技术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