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公开招聘政府高级雇员简章
2013-01-15 13:30: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大冶市公开招聘政府高级雇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大冶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0名政府高级雇员

大冶市公开招聘政府高级雇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大冶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共大冶市委、大冶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10名政府高级雇员。湖北华政公务员考试网(http://hb.hzgwyw.com/ )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此次选聘政府高级雇员10名,其中:规划建设1名,工程造价1名,招(投)标1名,外经外贸1名,商务英语1名,招商策划1名;投资融资1名;市政管理1名;电子政务1名;环境保护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985”、“2ll”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详见《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聘政府高级雇员职位表》)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2月28日
  2、报名方式: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hbdaye.gov.cn)点击“大冶百名人才引进计划”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必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或    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不接受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1)《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聘政府高级雇员报名表》原件2份,由本人承诺签名;(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3)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或技术部门审核盖章;(4)与报名表相同照片3张。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面试由专家评委会组织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考察
  按面试入围人员1︰2的比例进行考察,如一个职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直接纳入考察范围。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一岗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
  考察结束后,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如应聘人员中无适合职位要求的,选聘方有权放弃该职位的选聘计划。
  (五)体检
  由相关部门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相关信息,通过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管理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
  1、本次选聘的政府高级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
  2、聘用人员个人档案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大冶市人才中心保管。
  3、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和考核情况,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4、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为优秀等次,如本人愿意,可将其直接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作出突出贡献的,可聘任为领导职务。
  (二)聘期待遇
  1、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其中: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12万元,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20万元。每年根据工作业绩考核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手续。
  2、生活补贴。对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连续3年享受引进人才专项生活补贴待遇,其中: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年2万元;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年4万元。
  3、住房待遇。聘用期内由用人单位负责安排住房。
  4、家属安置。正式聘用的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配偶的工作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协调有关单位参照其随调前的工作单位和用工形式予以安置。凡正式聘用人员,其子女需在本市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的,由市教育主管部门妥善安排。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本次政府高级雇员选聘工作在市“百名人才引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选聘工作实行监督,对选聘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湖北省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路25号(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14-3162506
  监督电话:0714-8764251
  附:1、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聘政府高级雇员职位表.doc
  2、湖北省大冶市公开选聘政府高级雇员报名表.doc

  大冶市“百名人才引进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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