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巴东县2013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编制方案》(巴机编文[2013]7号)精神,我县2013年拟从高校毕业生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巴东县2013年度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二、基本条件
1、纳入专项招聘的对象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对象年龄:本科生1984年1月1日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教育类
(1)高中学校:语文、地理、物理、英语、化学、音乐、生物、数学、政治、历史专业,先在第一批本科院校招聘,完不成计划任务的,可以放宽到按第二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二本”)录取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需持有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2)职业学校:招聘艺术类,学历可以放宽到“二本”。
3、医疗卫生类
(1)临床医学专业,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本科,边远乡镇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专科。
(2)医学检验专业,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专科。
(3)护理专业,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专科。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组建专班。由人社部门、编办、纪检监察及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1、申报计划,设置条件。用人单位根据编制计划,设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2、发布招聘公告(在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在招聘时,还应在选定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3、组织现场招聘会(现场宣讲招聘工作政策、条件、程序,与毕业生现场对话,答疑解惑)。
4、应聘者投放个人简历(收取应聘者个人简历,掌握每个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确定面试人员)。
5、组织面试(对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面试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6、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拟聘对象公示。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
8、备案及聘用管理。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按上级文件规定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审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三)专项招聘工作时间和院校安排。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时间进行。专项招聘时间拟从3月初开始,3月底结束。专项招聘高校拟定为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医药学院等。符合专项招聘条件且愿意参加专项招聘的往届毕业生请关注上述高校等校园网的招聘信息。
附件:巴东县2013专项招聘计划表.xls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6日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