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渠道,扩大选人视野,聚集优秀人才,加快建设武汉南部生态新城,中共武汉市江夏区委决定,面向全国、武汉地区、江夏区公开选拔12名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一)面向全国的职位(4个)
1、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招商局副局长(正处)1名;
2、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副处)1名;
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副处)1名;
4、区财政局总会计师(副处)1名。
(二)面向武汉地区(含中央、省在汉单位)的职位(5个)
1、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副主任(副处)1名;
2、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办事处副主任(副处)1名;
3、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副处)1名;
4、团区委副书记2名,男、女各一名,分别录用。
(三)面向江夏区的职位(3个)
1、街道办事处主任(正处)2名;
2、副乡长人选1名。
二、报名范围
面向全国、武汉地区的报名范围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型及以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上市公司中符合条件的人员。面向江夏区的报名范围为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街道办事处主任职位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招商局副局长职位的,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的,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街道办事处主任职位的,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乡长人选职位的,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招商局副局长职位的,为现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一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四年。
4、报考副处级职位的,为现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一年,或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满四年。
5、团区委副书记职位,现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一年,或任副科级职务一年以上不满四年,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一年以上的也可报考,录用后先明确正科级,两年后可按有关程序规定明确为副处级。
6、报考街道办事处主任职位的,为现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满一年。
7、报考副乡长人选职位的,为任副科级以上职务满一年,或任乡镇中层正职一年以上干部。
8、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报名人员,应具备相当于正、副处级和正、副科级层次的管理职务及任职年限;在上市公司工作的报名人员,现任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参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9、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10、武汉地区的报考者,应具有武汉市常住户口。
11、符合职位具体要求。
任职年限、工作经历的计算和取得学历时限的确定,以2013年2月28日为限。
(二)具体职位要求
1、江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招商局副局长:熟悉国家产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具有组织招商引资活动的策划、宣传、信息发布、项目推介等工作经验。
2、区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共正式党员,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和调查研究能力,有3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有从事政策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工业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工业与信息化类专业毕业,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4、区财政局总会计师:会计、审计或金融类专业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办事处副主任:经济管理、金融投资、国际经贸、城建规划等相关专业毕业。有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6、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新区办事处副主任:汽车、机电、经济管理、金融投资、国际经贸、城建规划等相关专业毕业。有招商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7、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安全、消防、化工、工业经济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熟悉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或通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或有从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因受党纪、政纪处分现正在提拔使用限制期限内的;有不能提拔任职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不含街道办事处主任职位)
(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凡符合公选职位报名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
(二)资格初审。江夏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拟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1:10的,经征求报名者意见后,可以从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作适当调整,但调整比例不低于1:8。如人数仍不足,取消该职位招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及重要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度,重点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报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一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培训证书、专业成果证书、奖惩文件等相关资料原件,交区公选办进行资格复审。
(四)面试。按报考职位职数取笔试成绩排名前6名的考生进行面试。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所报职位职数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五)业绩潜能评估。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业绩潜能评估小组,根据报考者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者的业绩潜能进行评估并赋分。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面试考生集中进行体检。
(七)考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业绩潜能评估占10%的比例计算考生初步成绩。按报考职位职数取初步成绩排名前3名的考生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所报职位职数考生的初步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主要对照考生所填工作实事,重点考察实干、实事、实绩和实效,全面客观评价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并赋分。
(八)任用和管理。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业绩潜能评估占10%、考察占1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根据考试、业绩潜能评估和考察等综合情况,按选拔职位职数与拟任人选1:2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提交区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
五、街道办事处主任职位的选拔程序
(一)宣传发动。召开全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动员大会,印发招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单位组织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后报区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拟公开选拔的职位职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10。达不到1:10的,经征求报名者意见后,可以从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作适当调整,但调整比例不低于1:8。如人数仍不足,取消该职位招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在民主评价、民主推荐和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民主评价和民主推荐。根据报考者所填工作实事和工作业绩,进行工作实事评价、干事创业正反向要素民主评价和“德”的表现正反向要素民主评价。在此基础上,根据评价结果,组织实名推荐,推荐结果折算成分值。根据推荐结果,按报考职位职数取前15名进入笔试、面试。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及重要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度,重点测试应试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占50%、无领导小组讨论占50%的比例计算。
(六)业绩潜能评估。聘请区外有关专家对进入笔试、面试者进行业绩潜能评估并赋分。
(七)体检。面试结束后,组织面试人员集中进行体检。
(八)考察。按民主推荐占1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业绩潜能评估占20%的比例计算考生初步成绩。按报考职位职数取初步成绩排名前5名的考生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所报职位职数考生的初步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主要对照考生所填工作实事,重点考察实干、实事、实绩和实效,全面客观评价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并赋分。同时,征求区纪委、计生、综治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
(九)任用和管理。按民主推荐占10%、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业绩潜能评估占20%、考察占20%的比例计算考生最终成绩。根据民主推荐、考试、业绩潜能评估和考察等综合情况,按选拔职位职数与拟任人选1:2的比例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提交区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原则上回原单位,或另行安排工作。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月5日8:30至3月29日17:30(面向江夏区选拔职位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5日8:30至3月15日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委组织部353室(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99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三楼)。报名时须提供《武汉市江夏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可网上下载)一式二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电子照片,户口薄、身份证、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培训证书、专业成果证书、奖惩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2、网上报名。请登录江夏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jiangxia.gov.cn或江夏党建网http://www.jxqdj.gov.cn下载并填写《武汉市江夏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连同近期2寸免冠彩照电子版,户口薄、身份证、工作证(或在职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任职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培训证书、专业成果证书、奖惩文件等资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江夏区公选办电子信箱(whjxqgxb@163.com)。参加笔试时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准考证由考生到区公选办直接领取,或由区公选办通过邮件发送至考生电子邮箱下载,具体时间见公告。
七、其他事项
公开选拔中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具体日程安排,以及笔试、面试、业绩潜能评估、初步和最终成绩等均可登录江夏区政府门户网或江夏党建网查询。
办公电话:027-81568353,81568348
传 真:027-81568353,81568356
监督电话:027-81782977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委组织部353室
邮 编:430200
本公告由江夏区公选办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武汉市江夏区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附件:
江夏区2013年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职务资格条件一览表
报名地址:武汉市和平大道941号武钢党校行政6楼(青山)
武昌区武珞路亚贸广场B座10层1008 (武昌)
报名电话:027-88910036,027-87448808 18627083241(24小时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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