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8名和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员15名。具体岗位见附表:《2013年西陵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明细表》。
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和城市管理监察工作;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5、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年龄、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表《2013年西陵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和城市管理监察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明细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受刑事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的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峡西陵网、西陵人才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6日至 9月10日17时。
2、应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名地点:西陵区卫生局招聘办公室(珍珠路83号西陵区政府旁海风大厦五楼),咨询电话:0717-6927655。
3、应聘城管监察执法员的报名地点:西陵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办公室(献福路10号五楼),咨询电话:0717-6053680。
4、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对提供虚假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报名时须填写一份《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缴纳考试费100元。
5、“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服务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资格审查结果于 9 月 12日在西陵区卫生局网站、西陵人才网及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办公楼公示。
7、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时,本岗位可核减该岗位招聘职数。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9月13日上午在西陵区卫生局和西陵区城管局招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简章发布地址:http://www.sdsgwy.com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 9月14日上午,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9月16日在西陵区卫生局网站、西陵人才网、区卫生局、区城管局办公楼公示,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笔试内容
应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综合文化素养等。专业知识含应对突发公共卫生、重大疾病处理、专业理论知识及卫生法律法规等内容。
应聘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公文写作、职业能力及其他相关知识等。专业知识含应对突发事件处理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
(3)笔试加分政策。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4)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确定的面试人选组织资格复审。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报名信息严重不符、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9月24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
9月26日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体检集中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职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2013年10月25日前不能提供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名单在西陵卫生局网站、西陵人才网及区卫生局和区城管局办公楼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013年西陵区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监察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 ||||||||
单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条件 | 其他条件要求 |
01 | 区卫生局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全科医师 | 8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全科医学、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 | 往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应届毕业生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 |
公共卫生医师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 (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资格暂不要求),但应在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 |||||
02 | 区城管局 | 区城管监察大队 | 城管监察员 | 15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法学类、公共管理类、语言文学类 | 38周岁以下 | 本岗位从事一线城管执法工作,长期户外执法,劳动强度大;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相关专业 | (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身高1.7米以上,具有2年以上城市管理监察工作经历。 |
(区人社局)0717-6916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