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涉外中心201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9-03 11:47: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湖北省涉外中心工作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省涉外中心按

    为更好的选拔引进专业人才,满足湖北省涉外中心工作的需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政策规定,经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湖北省涉外中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于2013年面向社会进行专项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专业岗位:涉外联络

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3、性别:不限

4、年龄:35岁以下

5、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6、岗位数量:3

公告中涉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日

三、报名及时间:

(一)报名所需证件材料:本人简历、身份证,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相关学位证和外语等级证明,所在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20日。

(三)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省委大院(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86号),报名联系电话:13638606939。

四、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的指导监督下,以省涉外中心为主组织进行。

1、笔试:应聘人员经应聘资格审查达标后集中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政治理论、人文社会科学以及网络应用和写作等方面的知识。

2、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审核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者可依次递补。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3、考察:综合应聘人员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成绩,依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行考察和政审的对象。

4、体检:考察及政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医院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无特殊情况且未能在规定的体检开始时间前及时报告,没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或排名在前经医院确认有弃权者,可以依次递补,并整理完整合法有效的递补材料,进行备案。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考试、考察、政审及体检结果,省涉外中心确定拟聘人员后,将备案报审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政审及体检结果、可能出现的递补情况、公示及处理结果等材料,一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省人社厅事业单位管理处将本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公示7天。省人社厅经公示、审查,正式下达聘用通知后,由省涉外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湖北省涉外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86号),邮编:430071,联系人及电话:苏凌翔,13638606939。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管理处,邮编:430071,联系人及电话:何润梅,027-51828214。

本公告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网站发布。

201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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