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保安队伍建设,切实构建校园治安防范体系,维护学校校园安全稳定,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积极有效创建和谐平安校园,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年富力强,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的校园专职保安。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坚持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的校园专职保安要求具有襄城区户籍的男性公民,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1995年12月31日以前至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一) 热爱学校、爱护学生、政治合格;
(二) 身高不低于160cm;
(三) 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四) 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五)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六)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下岗职工优先。
三、招聘岗位
全区招聘校园专职保安人员31名。
四、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退伍军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13年襄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填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区政府大楼12楼区教育局1218房间
联系人:吴迪 电话:13972259991
李超 电话:15871974948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方式进行,答辩顺序以抽签形式确定。面试评委小组由7人组成,评委根据答辩情况现场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作为最后面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名额以1:1比例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岗位确定
体检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采取优先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五)考核聘用
1、专职保安聘用:
通过面试、政审、体检合格者,由区公安分局备案,经区公安分局或者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单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手续,一年一聘。聘用后,由学校每学期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继续聘用,对不合格者可随时解聘。
2、兼职保安聘用:
全区村级学校(幼儿园)配备兼职保安31名,由所在学校负责考察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兼任。村级学校推荐的教职工,经政审、体检、培训合格者,由所在中心学校(学区)聘任,一年一聘。聘用后,由学校每学期定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学校续聘,不合格者由学校解聘。
五、培训
按照一年一训的要求,每年将对校园专、兼职保安进行业务培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兼职保安人员参训,区公安机关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培训。
六、待遇
(一)专职保安人员待遇:
专职保安人员的试用期每月工资9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500元(含个人保险和派遣服务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所需费用由区财政统筹支付。
(二)兼职保安人员待遇:
聘用的村级学校的兼职保安人员每月补助400元,由区财政按时拨付到相关学校。
附件:
襄城区人社局 襄城区教育局
二0一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