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安消防管理,有效维护公共安全,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消防文职人员(聘用制合同工)。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自愿从事公安消防管理工作。
2、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30岁(1995年9月1日-年1983年9月1日),男女皆可。
4、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应用。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坚持正常工作,无违法犯罪纪录;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二、招聘办法
1、报名。凡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照3张,于2013年9月9日—9月13日到硚口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办理报名手续(硚口区中山大道208号,市内乘2、4、7路电车、588、558、711、411等公交车到武胜路站下车前行100米即到)。
2、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消防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及体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考核包括政审、体检等。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体检在市属医院进行。
4、聘用及工资待遇。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参加岗前培训,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与硚口区保安服务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消防大队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项保险,工资福利待遇月工资1300元,其中基本工资1100元,绩效工资200元,并今后适时调整。
咨询电话:85394951
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
二O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