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检察工作,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法律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持有驾驶执照者优先录用),具有较强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3、有武汉市常住户口或在武汉市内可自行解决住宿(本院不提供住宿);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奖励工资,基本工资为研究生1800元,本科生1600元,专科生1500元。
三、用工方式:
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才派遣制用工方式。由武汉光谷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办理“五险一金”,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
四、报名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发送至招聘邮箱:ggrc027@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 027-67886031
五、报名截止时间:
10月24号至2013年10月31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