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招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专项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来凤第一中学教师岗位3名:数学1名、政治1名、历史1名。
(二)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2名:地理1名、音乐1名。
(三)来凤职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教师岗位11名:语文3名、英语2名、地理2名、生物1名、政治2名、美术1名。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见附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用人单位网站(单位未建网站的在用人单位张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在高校招聘时,还应在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来凤县第一中学: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21日在湖北大学。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成绩报告单各一份。
2、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23日在湖北咸宁学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个人简历、成绩报告单各一份。
3、来凤县职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3月27日
(2)地点:来凤县高级中学校长室
(3)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及自荐信;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证明书,需填写报名表,并附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方式:
(1)来凤县第一中学
组成专项招聘专班参加湖北大学高校招聘会,组织面试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过程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招聘对象。
(2)来凤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组成专项招聘专班参加湖北咸宁学院高校招聘会,组织面试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招聘过程在县人社局指导下,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招聘对象。
(3)来凤职校派驻来凤县高级中学:
招聘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对应聘对象说课情况进行评分,择优确定招聘对象。招聘过程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五)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六)公示。
拟聘对象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社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
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人:周全 0718-6287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