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项招聘岗位计划
2014年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详见附件《巴东县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专项招聘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纳入专项招聘的对象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若完不成招聘计划,可以放宽到二本师范院校和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或二本专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特殊教育专业课教师学历可以放宽到中专。
(三)招聘专业见《巴东县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年龄:本科生、特殊教育学校中专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现场招聘时,先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本”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若完不成招聘计划,根据招聘现场二本师范院校和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或二本专业院校等应往届毕业生应聘报名人数确定招聘办法,当招聘现场的报名人数超过所需岗位计划数1:2时,另行组织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直至额满。
(六)其他条件见《巴东县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后)。
三、专项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建专班。由人社、编制、纪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巴东县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人社部门网站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在具体招聘时,还应在设定招聘现场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现场招聘会。招聘现场设定在有关的一本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招聘现场设定在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等有特殊教育专业的学校),现场宣讲招聘政策、条件、程序等。
3、现场投放个人简历。在设定的招聘现场收取应聘者个人简历,根据每个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现场组织面试。在设定的招聘现场对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5、考核、体检。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及备案。拟聘对象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然后对招聘对象予以备案。
7、聘用管理。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附件:巴东县2014年专项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