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和推进武汉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优化年轻干部队伍结构,拟面向厦门大学应届毕业研究生,专项选聘一批紧缺专业人才,安排到武汉市部分区(功能区)区属企事业单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厦门大学201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武汉,认同武汉发展理念和武汉精神;
3、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事业心、责任感较强,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非应届的在校生;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岗位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14年4月8日至4月14日期间,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按照选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4月9日至4月15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4月14日前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达不到3:1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2014年4月16日至19日,登陆报名网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报名工作全部完成。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4月24日至4月27日,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4年4月27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在武汉进行,笔试试卷类别根据报考岗位分类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一般按照拟选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研究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
(二)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5月初。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工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企业岗位的面试工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面试前,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会同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按面试成绩直接计入综合成绩。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5的比例研究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察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选中递补人选;不宜递补的,该职位计划取消。
体检合格的,统一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聘用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报考企业岗位的,签订3-5年期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待本人与该单位解约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报名咨询电话
报考事业岗位咨询电话:027-85516896(兼传真);
报考企业岗位咨询电话:027-85516897。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