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14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武人社发[2017]7号)、《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暨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公告》的文件精神,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对资格复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区2014年新进教师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资格复审的对象为2014年报考我区教师岗位,经全市统一考试并认定笔试入围者。
二、资格复审内容
根据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对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笔试入围者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要求用A4纸型):
1、《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二代身份证
4、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5、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6、就业协议书(必须写有本人姓名)
7、毕业生推荐表(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表中要有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成绩单有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8、就业报到证(往届生)
9、毕业证、学位证(往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证
10、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往届生);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提供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成绩查询打印页面)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合格证(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届师范生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生的证明材料。
11、会计从业资格证(职校会计学教师岗位)
12、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照片2张
13、“三支一扶”考生提供武汉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或《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服务期年度考核表、“三支一扶”协议书
14、面试费50元/人
15、本人档案放在用人单位或政府所属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才,需提供《城镇居民失业证》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失业证明。
四、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报考江夏区笔试入围者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12日17:00以前,地点为区教育局政工科(205办公室)和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五、复审形式
报考我区教师岗位且笔试入围者须持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先到区教育局政工科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复审,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对审查不合格人员发放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
六、咨询电话
027--81820014
七、资格复审要求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严格按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2、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将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乘车线路:乘坐901、902、903路公汽到江夏区第一中学下车,步行约5分钟到江夏区教育局。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