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巴东县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8人公告
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4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的通知》精神,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结束以后,我县教育事业单位尚有8个使用编制计划没有使用,报经州人社局同意,拟面向社会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巴东县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二、专项补充招聘基本条件
1、纳入补充专项招聘对象的条件原则上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应聘)。招聘对象年龄为:本科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招聘现场先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本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若完不成招聘任务,可以放宽到从二本师范院校或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和二本专业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中招聘,地理教育专业可以放宽到全日制普通本科。
2、其他条件见《巴东县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附后)。
三、专项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建专班。由人社、编制、纪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巴东县2014年补充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在人社部门网站的发布7个工作日。在具体招聘时,另在设置招聘现场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现场招聘会。招聘现场设在相关院校,现场宣讲招聘政策、条件、程序等。
3、现场投放个人简历。在设置的招聘现场收取应聘者个人简历,根据每个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4、现场组织面试。在设置的招聘现场对应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5、考核及体检。根据各岗位测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6、公示及备案。拟聘对象在媒体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专项招聘资格。然后对招聘对象予以备案。
7、聘用管理。对补充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补充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三)补充专项招聘工作实行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时间进行。本次补充专项招聘时间从2014年11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补充专项招聘现场设定在湖北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一本院校(具体院校视招聘计划完成情况而定)。符合补充专项招聘条件且愿意参加补充专项招聘的应往届毕业生请关注上述高校等院校校园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