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定于2015年2月10日上午8:30在市疾控中心(东启街)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将电话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体检人员应携带以下物品
1、 本人身份证、2张2寸彩照、200元体检费。
2、 往届生带本人学籍档案在体检现场进行审查;未能在当日携带的,请尽快将档案送到市人社局事业科以便审查;需要调档函的可到市人才中心(就业局二楼)办理。
二、 注意事项
1、 请体检人员按时参加体检;
2、 请近期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当日早上不能进食及饮水。
市招聘办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