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人数大幅度增加
2014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人数为4491人,2015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人数为5753人,同比增加了1262人,同比增速为28.1%。可见,计划招录人数大幅度增加。其中,按机构层级划分,省级机关193人,市(州)级机关797人,县(市、区)级机关3796人,乡镇(街道)967人;按照机构类别划分,省直机关及其派出机构201人,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4118人(含公安、森林公安机关1266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1134人,省监狱戒毒系统300人。
二、更加体现基层性
1、扩大基层招录总量
2015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人数为5753人,其中,县乡基层机关共招录4763人,占全省总计划的82.8%。此外,今年招录计划同比增加1262人,增量中的1064个计划名额全部来自县乡基层,占比为84.3%。
2、降低基层招录门槛
乡镇(街道)机关继续降低学历、年龄门槛,定向招录147名村(社区)干部。对武陵山、大别山、秦巴山、幕阜山试验区,以及国贫、省贫县等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职位,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中专。
3、稳定基层录用人员
为招录留得住的“永久牌”干部,继续对国贫县、省贫县部分职位实行户籍定向招录。根据中央精神,从今年开始,乡镇机关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5年最低服务期,对新录用的公务员服务满2年后才允许报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试。
三、更加突出岗位特征
1、招考对象具有针对性。乡镇(街道)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基层专武干部,定向招录“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人员。
2、招考过程具有针对性。今年,将继续开展分级分类测评。结合村(社区)干部的特点和乡镇(街道)机能力素质需要,分类单独命制笔试、面试题本;面试环节将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测评形式,按照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个层次,实施分级考试。除公共科目考试之外,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还须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省发改委还将单独组织体现部门特点的专业科目考试。
四、更加注重对“德”的考察
1、在报考环节,明确16种不得报考的行为,设置“负面清单”,提高“德”的门槛。 2、在笔试环节,加强完善考场管理,认真甄别雷同试卷,依法依规处理“失德”行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
3、在面试考察环节,针对部分省直单位、部分重要岗位及基层一线干部的招考中,改变以往等额考察形式,探索实行1:1.5差额考察,增加“德”的考察权重。
4、继续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等个人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