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计划我县年度编制计划,全县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拟专项招聘人员38名。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原则
专项招聘必须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专项招聘计划
(一)教师岗位15名。其中:县一中12名,县职校3名。
(二)医生岗位23名。其中:县中心医院10名,边远乡镇卫生院13名。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鹤峰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详见《鹤峰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后仍在读学生。
四、专项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用人单位网站(单位未建网站的在用人单位张贴公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州、县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招聘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在高校招聘时,还应在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鹤峰县第一中学、县职校:
报名时间:2015年3月下旬。
报名地点:鹤峰县第一中学在各相关高校进行现场报名,鹤峰县职校在职校政工股报名。
(2)鹤峰县中心医院:
报名时间:2015年3月下旬。
报名地点:各相关高校现场报名、鹤峰县中心医院人事股报名。
(3)乡镇卫生院:
报名时间:2015年3月下旬。
报名地点:鹤峰县卫计局人事股报名。
(三)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在校表现证明及成绩单各一份。
(四)招聘方式
组织专项招聘专班参加各高等院校现场招聘会,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面(测)试,择优聘用。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
(六)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的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
(七)公示
拟聘对象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受聘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专项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协议。
联系人:鹤峰县人社局 谭春玮 电话:0718-528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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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鹤峰县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