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印发〈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咸安人发[2004]12号)要求,经咸安区教育局、咸安区公务员局研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招聘俄语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口(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但两年内必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身体健康,四肢无缺陷,五官端正,无心理疾病,符合录用人员体检条件;
5、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俄语水平达专业八级以上,有较强的口语交际能力;
6、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截至2015年7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9、有在俄国留学经历或研究生学历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
俄语教师2名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依据本实施方案,在咸安教育信息网(www.xajy.net)、咸安公务员局网(www.xagwyj.gov.cn)上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四)面试,公告考试成绩;
(五)体格检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7月3日。
(二)报名地点:咸安区公务员局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