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天门调查队成立于2008年,属国家统计局派出机构,单位性质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3名。
(二)招聘岗位:统计调查2人;网络管理1人。
(三)招聘对象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有一定的写作水平。
3、无违法违纪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
4、年龄要求。年龄28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学历及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经济类、中文(写作)类、计算机类专业均可报名;
6、身体健康,能满足经常下乡下厂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需要。
7、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方法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8:30-7月19日17:30。
(二)报名地点:天门市市民中心综合楼11层1103室(陆羽大道西40号),即国家统计局天门调查队办公室。(咨询电话:0728-5810500,0728-5810169,联系人:贾亚会)
(三)报名方法: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报名表(可在QQ104715865群上下载或现场填)、获奖证书、近期一寸彩照等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上述证件除照片外,均需携带原件及2份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后由报名者带回,其他材料一律不退。应聘者应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现有工作单位在报名时应携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将不予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国家统计局天门调查队办公室进行初审,国家统计局天门调查队党组复审。
(五)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不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教材。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是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等能力。最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将总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QQ104715865群)。
四、考核和体检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考核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录用资格的,可按应聘者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五、公示、聘用、试用期、待遇
(一)招聘公告和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天门日报、天门人才网、天门招工网向社会发布和公示。
(二)获招人员将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四)续聘:每年对其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考核,合格者将长期聘用。
(五)待遇:正式聘用后工资不低于2000元,享受误餐补助、出差补助和法律规定的“五险一金”。工作期间可根据工作表现按国家政策进行适当调整。试用期工资按劳务派遣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统计局天门调查队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