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安全生产专家,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1、采矿专业1人;
2、冶金冶炼专业1人;
3、危化品(烟花爆竹)专业1人;
4、机械制造专业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力;
2、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
4、本人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六楼。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20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周
六、周日休息。
联系电话:0714-3162506 0714-8769998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2、每人只能填写一个岗位;
3、提交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证件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招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之和。
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或经研究,确定考察方案。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行为表现、诚信表现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
八、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考察、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这次公开招聘安全监管技术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第一次聘用期限为1年,以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予以续聘。聘用人员由市安监局按聘用合同管理。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大冶市安全生产专家待遇10万元/年/人(含基础工资、奖励性津贴、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